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
職場,故事



我是個極少請假的打工仔。因為在小公司裡要跟老闆遞上假紙是件困難的事情。所以,與其向大家說自己是個好員工,倒不如老實一點,說自己是個又想躲懶但又怕老闆印象不好才乖乖去勤力地上班。



不過,最近有件事令我的想法有了些少改變,覺得要討好老闆並不是要把自己幹到只剩下半條小命,這樣賣命的瘋狂工作是行不通的。何解? 老闆不是愛死了這樣的員工嗎? 請一個人抵上幾個人,一個人的工資處理高出幾倍的工作量,賺翻了。其實現實中的辦公室有著很多變數,就例如我公司裡一個同事,做了十幾年,從來在老闆面前不會說不,不請假,不偷懶,甚至假日、生病的日子都努力地工作。上司一句說話,他千辛萬苦,上刀山、下火海都會義不容辭。廿一世紀的香港,恐怕八十後沒幾個可以誇口說自己做到。不過,雖然他做得那樣盡心盡力,向著公司一條心,但郤不是老闆最寵的下屬。

我縱然跟那同事不是很要好,但心裡替他感到絲絲不值。可恨世上向來就沒有種瓜得瓜的保證,當然老闆會愛他的忠心和賣力,不過人的印象多多少少受自己主觀感覺影響。像這個辛苦了自己的同事,上司有時還會對這對那諸多不滿,誰知那是因為他總會把一籃子的責任自己揹,到頭來什麼事出差池都不得不管,忙得自己頭暈腦脹,郤沒換來半句的讚賞。這能怪誰? 老闆對你的表現己經變得「老馮」,他朝一日,你若然做回一個八十分的員工,他又會投訴你的表現不合格了。

上個月,這個同事覺得心灰意冷,決定辭職。老闆覺得他終究是個忠心的人,說服他留下簡直易如反掌。果然,他覺得要和公司並肩作戰,過意不去,結果還是留了下來。結果上面的故事依舊重重覆覆的發生,一個願打,一個願捱,變了三國的周瑜和黃蓋。

所以,工作不等於要刻薄自己,要當個稱職的員工,學問多的是,但最先要知道的是,別人心中的評分標準要掌握在自己手上。好好的去悟一下這個故事,由別人身上吸取不要犯的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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